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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0-14 11:03:00 浏览量:

一,当事人辞职的,养老保险(社保中的一种)可以由单位转个人缴纳(教师辞职,应该经过当地主管教育部门批准)。
二,事业单位(教师)工作人员辞职后,其在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关系也自然中止,转为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1,辞职人员应申请将养老保险关系由机关社保局转移至企业社保局,将身份转变为灵活就业人员(具体咨询当地社保管理部门);
2,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按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基数,以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3,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时,档案关系也应随之由原事业单位转到当事人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人才市场)和社会保障局职工档案室。
4,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缴纳手续(具体资料以当地社保部门要求为准)。
5,辞职人员转移社保关系后,其在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年限及实际缴费年限都予以承认。
三,养老保险:
1,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3,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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