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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晋级新规定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03 21:14:01 浏览量:

《教师法》的新规定,职称评选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据已修订草案《教育法》的新规定,对初级、中级教师职称评定,将不再受岗位比例限制,将直接通过教师的教龄,决定教师是否有申请职称评选的资格。这样一来只要是符合规定的初级和中级教师,就能直接申请职称,不用再做大量职称评选的准备工作,更不会受名额限制,导致最后只能争取下一次评选机会。

教师的职称大致分为5个等级,分别是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职称的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爱岗敬业,勤于进取;

2、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观念,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3、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所教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有很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

4、教学成果显著,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

5、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得遇工作有明显成效;

6、指导青年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的发展工作有效明显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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