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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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3 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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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事业单位改革内容:
1.稳步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规定,继续稳步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对事业单位运行的跟踪分析,做好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理顺单位职能、经费保障机制和人员配比等关系。推进事企分开,积极推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政策。
2.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比照政府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既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也不属于承接主体,不得购买或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平等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尚未完成分类的事业单位,要在厘清职能的基础上划分类别,按照上述政策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工作措施:
1.探索建立与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相适应的财政支持和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2.健全完善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
4.加强履约管理;
5.强化绩效和监督管理;
6.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其他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落实工作责任;
3.强化调研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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