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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商务厅面向全省市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15名公务员公告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03 22:12:02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省商务厅决定面向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商务厅简介

省商务厅为承担全省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经济开发区、自贸区和口岸管理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任务详见省商务厅网站。

二、报名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黑龙江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遴选职位

计划遴选省商务厅公务员15名,职位详细情况见《省商务厅2020年面向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并取得学位);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后出生);

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备《省商务厅2020年面向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8:30—9月7日17:00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网址:http://www.ljxfw.gov.cn)。

我厅会对网上报名进行初审,考生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同时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厅提出。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遴选的,责任自负。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不低于5: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3:1,报名低于3:1的,与其他岗位合并或取消该岗位。

(二)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的考生,由我厅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9日—9月10日

每日上午9:00—11:20;下午14:0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73号省商务厅一楼会议室。

3.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历年考核等次)(模板见附件3);

(4)《公务员登记表》和报名前所任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5)相关资历条件的佐证材料(单位需提供考生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考生需提供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外语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考生可于9月13日在龙江先锋网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于9月13日—9月14与我厅沟通,提供解释说明或补充相关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9月16日——18日登录龙江先锋网打印准考证,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9:00—12:0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机关文字综合能力等内容。考生需在考前仔细阅读《疫情防控工作须知》(见附件4),按照规定严格执行。考试当天,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前7天内在正规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有关材料和黑色碳素笔提前一个小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按照遴选职位和报名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2,面试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商务厅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进入面试的人员于面试当天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有关证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考试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按照遴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增加1人作为差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察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专业素养,重点考察人岗相适、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人岗匹配度不高、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差的不予录用。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将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等情况,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黑龙江省商务厅官网和龙江先锋网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监督

由省商务厅机关纪委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51)82621452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商务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扬

联系电话:(0451)82635278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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