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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哈尔滨市道外区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04 11:08:57 浏览量:

为加强道外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引进优秀人才,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发布

(一)招聘计划

2012年道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7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招聘计划》。

(二)发布方式

发布招聘公告。在国家人社部就业招聘网、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公告网站网址:

国家人社部就业招聘网

http://www.mohrss.gov.cn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hrblss.gov.cn

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

http://www.hrbsyzp.com

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网:

http://www.hrbdw.gov.cn

二、招聘对象

在职人员和社会非在职人员;统招中专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中专考生需具有哈市市区户口(呼兰、阿城除外);5、报考年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26日至28日,工作时间:8:30-16:00。

2、地点:道外区卫生局(道外区宏北街1号)

3、报名需带证件:报名时,考生须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应提供相关单位证明。他人代报名须带齐以上证件,并出示代报人的有效证件。

4、笔试报名考务费:105元。面试考务费:100元。

5、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请于2012年11月5、6日,具体时间9:00—16:00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点同报名地点(道外区卫生局,宏北街1号,不再另行通知)。

6、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及面试者名单、报到人员名单等公示内容,均将在网上发布。

7、考试相关信息咨询方式:

(1)电话:88985908(2)网络:道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rbdw.gov.cn)、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rblss.gov.cn)

8、笔试结束后在道外区人民政府网及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u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可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下载《报名登记表》(政策加分表),提前填好相关信息并粘贴照片,打印统一使用A4纸张(一式两份)。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4、实行现场按岗位报名,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5比例的要求,如达不到1:5比例要求,取消或缩减本岗位招聘计划。

5、笔试加分政策:

(1)高校毕业生到哈市农村基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报考本次 区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再加2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3年内参加此 次考试,报考本次区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

(2)符合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如下材料:“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 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原件和 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 后的报考人员,要提供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和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3)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五、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10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总分80分,《专业知识》总分120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及国际国内时事等;所考《专业知识》详见《招聘计划》。

3、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4、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第三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弃权,最晚须面试前一天告知,进行顺延递补;面试当天弃权,不进行顺延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和签订合同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相关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疑义者,由区人社局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 理聘用手续。所有被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为正式工作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 用合同(含试用期),被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由区人才服务局负责人事代理,代理费自理。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招聘考试及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451)88985908

卫生局咨询电话(宏北街1号):(0451)57677601

咨询时间:8:30-11:00 13:30-16:00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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