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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19 09:08:01 浏览量:

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旨在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学生。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同学(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强基计划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我校2010年成立了“致远学院”,同年以其为依托的上海交通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被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2014年开始实施致远工科荣誉计划,2015年开始实施致远医科荣誉计划。2018年,在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实施十年总结评价中,学院代表上海交通大学获线上线下全优评价,得到教育部与评审专家们的高度肯定。

结合文件精神,此次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等七个专业开展“强基计划”招生,同时定制具有特色的培养方案,学生与相关专业导师双向选择后进行本博衔接培养,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招生专业及科类和选考要求见下表:

专业组别学 院专业名称非综合改革省(区、市)科类要求综合改革省(区、市)选考要求

Ⅰ组

(校测笔试科目:数学、物理)

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科物理和化学
物理与天文学院物理学理工科物理和化学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工程力学理工科物理和化学
船舶与海洋工程理工科物理和化学

Ⅱ组

(校测笔试科目:数学、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理工科物理和化学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生物科学理工科物理和化学
医学院生物医学科学理工科物理和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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