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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1-04 00:29:00 浏览量: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录取办法

学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安排,根据各省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比例及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第十四条选测科目要求:全部招生专业均无选测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招生委员会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各相关省份投档规定。

2.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额满为止。

3.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某专业报考人数多而计划不足则从有计划余额的其他专业调剂计划录取。

(三)艺术类(美术类、服装表演类)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学生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学校将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入学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网站或者直接拨打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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