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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1-07 11:41:01 浏览量: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专业调剂按照进档考生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则按科目高考成绩排序。

1、新疆进档考生高考成绩排序

普通高考普通类以及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

三校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2、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高考成绩排序

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专业加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底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

第十四条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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