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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渭南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1-10 05:48:01 浏览量: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30202H)、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30401H)专业按艺术类招生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学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或省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本科省控线。按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中综合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则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不组织专业课统考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各省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如有统一特殊规定,则执行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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