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网站建设备案办事指南

2026-05-09

一、引言 编写目的:协助网站开办者和联网单位顺利进行公安机关联网备案。 预期读者:首次使用本平台的网站主办者和联网单位安全负责人。 二、事项名称 公安机关联网备案 三、设定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 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四、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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