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sthj.jms.gov.cn)

2026-05-10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健全地方相关环境保护制度;拟订地方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文件;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组织突发重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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