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实施的办法和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指导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教育、特殊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三)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四)统筹规划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规范办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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