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教育信息网

2026-05-10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草拟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思想和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并组织实施。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规定;管理区级教育经费,监督各镇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对区属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4、主管区教师工作,草拟教师用人计划;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管理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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