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事局

2026-05-10

根据市编委《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深编〔2011〕26号),设立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简称区人力资源局),为区***工作部门。机构职责编辑(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二)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对未经批准从事劳务中介及职业培训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未经批准从事人才中介的行为进行查处。(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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