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地方教育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二)负责提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主管教育附加费、“寒窗基金”使用的审批。(四)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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