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地方实施意见、办法等,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育、高等教育(含各类社会力量办学)以及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乡镇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根据划定权限管理全县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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