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教育信息网 营销型网站 2026-05-11 (一)起草全县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民办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主管全县教干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内部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三)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按规定承担全县各类相关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批报工作。(四)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措施...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