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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工商大学招生章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01 15:45:52 浏览量:

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始创于1952年,2002年1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1.学校全称: 重庆工商大学

2.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3.学校标识码:4150011799

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5.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6.办学地址: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7

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邮政编码:400067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邮政编码:400020

7.就读地点:国际商学院、体育学院新生就读南岸校区;人工智能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艺术学院、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新生就读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其余学院新生就读江北校区;大二年级起,艺术学院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继续在兰花湖片区,其余学院学生将搬往南岸校区就读。

8.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工商大学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的高水平财经类应用研究型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学校设有76个本科招生专业,现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0个国家级“一流专业”,29个重庆市“一流专业”,5个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2个市级特色专业。学校现有南岸校区(含兰花湖片区)、江北校区和茶园校区(在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896亩。

第三条颁发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学校将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将颁发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现有通过教育部复核的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外综函〔2006〕59号文件):一是与美国韦德恩大学合作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许可证编号为MOE50USA02DNR20000002O),国际商学院正在按照“提质增效、转段升位,颁发双学位”的目标变更外方合作办学主体,拓展国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国际商学院中外双学士学位校际交流项目今年直接投放招生计划,考生直接填报志愿;大一新生也可以在入校前参加二次选拔后入读。二是与波兰华沙人文社科大学合作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许可证编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设置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并根据事业发展、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有经济与贸易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和化工与制药类10个大类招生(含28个专业),其余专业按具体专业招生。

序号大类名称包含专业
1经济与贸易类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
2财政学类财政学、税收学
3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
4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
5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6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7新闻传播学类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新闻学
8法学类法学、知识产权
9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10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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