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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01 23:55:01 浏览量: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704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

二、学校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下达、各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为准。学院根据各专业往年的招生情况和生源质量,以及当年的具体生源构成情况,经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来分配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中省外招生计划如在当地无生源情况下,将调回本省,并按照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计划分配。

六、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2、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3、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生源省份艺术类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并列时,参考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是科目顺序为:语文、文综(理综)、外语。

4、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5、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承认。

6、对口升学类别录取,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由考试中心根据考生成绩、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学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7、“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学生转段录取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七、专业设置及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学费学制
戏曲表演5502036000元/年三年
戏曲音乐550211
钢琴伴奏550213
音乐表演550201
现代流行音乐550210
舞蹈表演550202
舞蹈编导550215
戏剧影视表演550205
歌舞表演550206
播音与主持560201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550218
艺术设计550101
工艺美术品设计550112
人物形象设计550117
书画艺术550107
动漫设计550116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560202
影视动画560206
摄影摄像技术560212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510208
数字媒体技术510204
乐器制造与维护4801094000元/年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剧院管理方向)550402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社区文化指导方向)550403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书画装裱方向)550403
旅游管理540101
空中乘务500405
导游540102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40106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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