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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怀化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04 21:03:13 浏览量: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及各省(区、市)考试院要求确定提档比例,普通类原则上不超过101%,艺术体育类原则上为100%。

第十八条学校提档和确定专业时认可各省(区、市)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性加分,分值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九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只录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专业志愿确定原则

艺术类专业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艺术类联考或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考生所在省(区、市)明确了投档规则的,学校认可该省(区、市)各艺术类专业对应的投档规则,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考生所在省(区、市)未明确投档规则的,学校依据具体省(区、市)情况确定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没有投档成绩计算方法,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投档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统考总分×600)×60%+文化成绩×40%。

(三)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区、市),考生投档分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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