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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06 04:26:01 浏览量: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不预留招生计划。

1.提档比例:按照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若生源所在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院录取规则投档。

2.普通类专业根据河南省及生源所在省份投档要求,按照“专业清”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3.报考我院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表演艺术专业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河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河南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河南省艺术专科批设定统一投档规则,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总成绩相同者,先按专业总成绩排序,专业总成绩仍相同者,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4.对于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5.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6.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7.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往年被录取不报到者,学院可考虑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及生源省份要求,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及时在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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