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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2-10 05:23:01 浏览量: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招生录取分为专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普通批次。专科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考生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

第十八条学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九条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文件、录取批次和调档比例,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院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按退档处理,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原则,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录取;传统高考省份理工类依次按照实考总分、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实考总分、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

第二十二条学院外语课程教学统一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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