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知识与问答 > 儿童权利公约儿童生活主要责任

儿童权利公约儿童生活主要责任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4-18 23:43:39 浏览量:

一、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任何事情凡是涉及到儿童的必须以儿童权利为重。

二、儿童严重原则大

尊重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三、无歧视原则

不管儿童的社会文化背景、出身高低、贫富、男女、正常儿童或残疾儿童,都应该得到平等对待,不受歧视和忽视。

四、尊重儿童观点的原则

任何事情只要涉及儿童,应当听取儿童的意见。

四大权利

一、生存权利

为此有权接受可达到最高标准的医疗服务。

二、保护权利

防止儿童受到歧视、虐待及疏忽照顾,尤其是那些失去家庭的儿童和难民儿童。

三、发展权利

每位儿童都有权接受一切形式的教育,以此培育儿童的身体、心理、精神、道德及社交发展。

四、参与权利

儿童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并有权对影响他们的任何事情发表意见。

© 转乾企业管理-攻考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2023009682号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