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05年7月20日正式挂牌开业的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经省政府同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沈阳、大连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77家县(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自愿入股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是农村信用社的省级行业管理机构。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介截止2004年末,全辖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941亿元,各项存款余额83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04亿元,从业人员近3万人。省联社设立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履行法定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办公室、战略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负债管理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稽核部、监察保卫部9个职能部门以及结算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网络中心和资金调剂中心3个直属机构。省联社在省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对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在新的发展时期,省联社的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立足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诞生的省级行业管理机构。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创始于1951年,在55个春秋中,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变化和飞跃,特别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自此,结束了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社的历史,2003年8月,以改革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内部经营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正式启动,作为第二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21个省份之一,辽宁省农村信用 社联合社的正式挂牌开业,不仅实现了省级管理模式的确立,而且标志着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遍布城乡。经过55年的发展,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方针指引下,全省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宗旨,下伸网点,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现在全省范围内农村信用社机构已拥有县(区)联社77个,独立核算的信用社1156个,信用分社527个,储蓄所1342个,总数达到3025个,平均每个乡镇达3个,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为农村、为农业、为农民服务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