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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25 18:51:01 浏览量: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2025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80人(不含长学制,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469人,专业型1011人。另招收士兵计划5人,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计划数为准。2025年,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及人数见我校后续相关录取通知(去年我校实际接收推免生55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开放教育等类别的应届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各学院、专业有具体报考条件,详见专业目录备注。以上人员均需取得学士学位(公共管理除外)。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与专业目录要求相对应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身体健康状态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医学专业学位不接受已经参加过临床规范化培训的考生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在网报系统中,往届生毕业信息以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应届生学籍信息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考生填写毕业专业时,必须选择具体专业,如“100301临床医学”、“100302麻醉学”等,不能填写专业类别如“1003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旧(新)学校名称或毕业专业若无选项,选择“其他”后再填写。

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后续联系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详细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确保在2025年8月前有效。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的学习经历从高中学习经历起填,如有休学、转专业等情况也需在“学习工作经历”栏注明。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网上确认后,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要求,对不符条件者我校一律不准考,报名费不退还。

五、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六、复试

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及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经学校研究确定后发布。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工作预计在2025年4月底左右完成。

复试前,往届生请准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请准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学院将对以上内容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拟录取阶段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政审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4.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者须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本次招生专业目录中,浙江树人学院招生名额为联合培养名额。招生计划由浙江省教育厅直接下达我校。录取后由浙江中医药大学与浙江树人学院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安排在浙江树人学院,毕业时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毕业证及学位证。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 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全日制总学费42000元。

(二)奖助学金(2025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为每生8000-10000元。第二、三学年根据综合测评分等次发放:

学术型与非规培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0元,三等奖学金8000元。

规培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3000元,二等奖学金9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研究生“三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导师或(和)学院、培养基地(医院)同时发放一定的津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

5.硕士阶段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者可获得资助2万元/人,转为硕博连读者,资助4万元/人。

6.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由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有冲突处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研辅导培训,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也不出售往年试题。

(三)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

学校将于第一时间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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