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89号)精神,为确保2024年此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在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和省招考办的科学指导下,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信息公开化”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和录取等重要工作环节,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和实践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为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方案,领导、组织各工作小组按方案要求,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实施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负责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及仲裁工作。
(二)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
1.宣传、综合服务组
负责部门: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团委、学生处、财务处
职责:负责车辆使用和管理,新闻媒体采访宣传,组织在校师生志愿者队伍为考生和家长服务,校园文化宣传等。
2.命题考务阅卷组
负责部门:教务处、安全保卫处、信息中心
职责: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制订考试大纲、选聘命题教师、入闱命题及试卷印刷、分装、保密、取送;制订考试规则、考场安排、监控调试、选派监考教师、处理违纪考生;组织阅卷、评分、成绩移交;按省高考查分规则公布查询电话,复查疑义考生的试卷,向考生反馈、答疑等。
3.纪检监察与责任追究组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职责:负责资格审查、命题、考试、评卷、核分、录取等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督促检查,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
4.安全保卫组
负责部门: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卫生服务中心、宣传统战部。
职责:考试期间的校园其它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校园环境卫生,考试期间校园水电安全与保障,医疗应急处理等网络安全及舆情处理。
5.资格审查、录取组
负责部门:招生工作处
职责: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成绩发布和录取工作等。
三、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院将以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与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报名体检结果为依据,不再进行单独体检。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28个。
单独招生专业学制: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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