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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11-28 03:06:00 浏览量:

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一、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不含退役军人类考生)的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任何一门的成绩为零分以及参加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合格考赋分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赋分成绩任何一门为零分的,不予录取。

二、根据生源情况,分综合评价招生和单独招生各类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面试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与空中乘务专业的录取。

四、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军人类考生)录取规则

(一)首先进行免试考生录取,免试考生录取结束后,根据同一专业类别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递补录取;如某一专业仍未满额,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未被任何志愿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专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退役军人类考生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专业计划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

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递补录取;如某一专业仍未满额,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未被任何志愿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综合素质考核、高中合格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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