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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1-07 13:21:01 浏览量:

录取规则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相应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实施。

第十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按相关省份的规定,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认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认可其他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制定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而被录取的,本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第二节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院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当地“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实行新高考方案的省份选考科目及录取规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第十七条在同档专业志愿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非英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应试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考虑。

第十九条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二十条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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