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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1-07 17:14:01 浏览量: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 (高新校区)

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新湖校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3044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湖南省楚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湖南省“楚怡工匠计划”试点高校,被誉为湖南建设人才的摇篮和百万建筑湘军的“黄埔军校”。现设7个教学系部,开设26个招生专业,在校生13000余人。

第五条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九条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形势和宏观政策新要求,结合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办学定位、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2024年招生计划总规模,统筹安排普通高考招生、对口高职招生比例,确保足额完成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及有关招生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印的2024年招生计划手册。学校2024年面向24个省(市、区)招生,生源分布在贵州、广东、江西、安徽、广西、西藏、海南、四川、浙江、河北、河南、山西、云南、陕西、新疆、福建、甘肃、湖北、湖南、吉林、江苏、宁夏、青海、重庆。

第四章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为26个,各专业无选科要求,无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具体如下:

系部招生专业学制学费
建筑系建筑设计三年7500
建筑室内设计三年7500
城乡规划三年5060
建筑动画技术(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方向)三年7500
建筑动画技术(建筑可视化方向)三年7500
风景园林设计三年7500
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技术三年5060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三年46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三年7500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三年4600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三年4600
管理工程系工程造价三年5060
建设工程管理三年4600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三年4600
现代物业管理三年46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三年4600
建筑设备工程系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三年4600
给排水工程技术三年460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三年4600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三年4600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三年4600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三年4600
市政与路桥工程系市政工程技术三年46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三年46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三年4600
道路工程造价三年4600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三年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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