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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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09 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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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理工类(物理类)、文史类(历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对各省(市、自治区)普通类进档考生采取“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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