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自考考点有哪些重点?
1、197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给自然资源下的定义
是指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
2、1987年我国颁布的《中国自然保护纲要》对自然资源作的概括性解释
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称为自然资源,具体包括土地、森林、草原和荒漠、物种、陆地水资源、河流、湖泊和水库、沼泽和海涂、海洋矿产资源、大气以及区域性的自然环境与资源等。
3、我国《宪法》及《物权法》关于自然资源的规定
第9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宪法》所谓的自然资源,指的就是与环境融为一体、天然存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环境要素。
我国《宪法》还对自然资源的权属作出了规定,《物权法》第46至48条则对这些规定进行了细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提示:从自然资源的概念与我国宪法和法律关于自然资源权属的规定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土地利用规划法
土地利用规划法是体现预防为主的重要的法律。它是由国土整治法、农业区域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和村镇规划法组成。目前我国只颁布了城市规划法。
(二)环境污染防治法
在环境保护单行法规中污染防治法占的比重。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