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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务员考试怎么查询成绩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4-07-29 10:02:15 浏览量:

深圳市公务员考试成绩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一般职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一成绩×50%+公共科目二成绩×50%。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一成绩×30%+公共科目二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

(一)资格初审对象

资格初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D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3倍)之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初审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之外、招录人数6倍之内的考生。报考警察职位和在面试前加考专业测试的职位为资格初审对象,报考其他职位的B类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员。

C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但排名在B类考生之后的考生。

D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C类、D类考生均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二)资格初审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考生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资格初审材料扫描件,不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

(三)审核要求

重点审核资格初审人选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资格初审的递补规则

考生(除警察职位和在面试前加考专业测试的职位外)因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应空缺数量从B类考生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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