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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职责是什么(业主委员会职责)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4-18 11:40:54 浏览量:

1、委员会有责任和义务召集业主大会并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业主委托的其他职责。

2、小区交付后,入住率超过50%;首批物业已交付2年,入住率超过30%;第一批物业在业委会成立前3年可以交付。

3、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30日内书面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申请成立业主大会。派街道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组长,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筹备组。筹备组除街道或乡镇工作人员担任组长外,还邀请建设单位派代表,县级以上房产部门派代表参加。

4、委员会成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章程;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能够履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品行端正,无劣迹;热心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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