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简章发布
2019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简章发布
在填写高考申请时,内蒙古财经大学何时发布招生简章是广大考生及其家长朋友十分关心的问题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部门最新公布的2019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注册手册供您参考。
2019年招生条例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内蒙古财经大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制定招生条例。
第一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19〕1号)精神,坚持育人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2条招生条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招生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3条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办学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
3?学历:硕士、本科、高职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街47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贯彻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法规,领导、组织、协调全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条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5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第六条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受理考生和家长的投诉根据有关规定,对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7条2019年,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原则,制定2019年招生计划。招聘计划以省级招聘机构公告为准。
第四章招生规则
第八条招生工作遵循“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贯彻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选出最佳考生。
第一次?条款对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指定的录取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及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结果为准。
第十条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者为原则。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如果考生的专业已经被录取,需要进行专业调整的,学校将根据剩余专业志愿申请和考生投档分数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调整;如果考生的专业没有被填报,需要进行调整的,学校将在其专业调整时予以撤销或者她的专业已经填好了。
第十一条省招办按规定备案的考生,首先落实教育部有关优惠招生政策;当结果相同时,文本理工科学生按语文(蒙古语文科或朝鲜语)、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选拔;理科学生按科学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科或朝鲜语)和外语选拔。
第一次十二条款本科专业中,经济学(基础班)、能源经济、农村区域发展、金融学(蒙古语教学基础班)、财政学(实验班)、税收学(实验班)国际经贸、国际经贸(蒙文教学)、国际经贸(跨境电子商务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蒙文教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安全方向)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等高职院校各专业都受到教师等学校条件的限制。报名后只提供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应认真报到。
第一次十三条款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会计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和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英语笔试最低分100分(满分150分)。
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英语笔试最低分110分(满分150分)。
国际经济贸易、国际商务(跨境电商方向)外语笔试最低分105分(满分150分)。
税收学(实验班)和财政学(实验班)专业外语笔试最低分为105分(满分150分),数学最低分为105分(满分150分)。
专业外语笔试最低分70分(满分150分),数学考试最低分70分(满分150分)。
经济学(基础课)专业数学最低分100分(满分150分)。
经济学和能源经济数学最低分为90分(满分为150分)。
经济学(蒙古语教学),财政学(蒙古语教学)要求最低80分(满分150分)。
数学专业税收学、财政学、资产评估的最低分是85分(满分是150分)。
第十四条报考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投资学(财富管理)、国际经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安全)等专业的学生仅为考生。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学费、教育和学位
第一次ê?áù°?¤学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培训和管理。在学校规定的就学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和内蒙古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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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考生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网站获取学校简介、招生计划、专业介绍、招生结果等详细信息。
学校网站:http://www.imufe.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imufe.edu.cn/zsxxw/
招生咨询热线:0471-53005550471-5300312
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5300319(传真)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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