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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怎么计算?注会会计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4-18 14:38:55 浏览量:

委托加工的烟丝,按受托方的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烟丝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委托加工的烟丝,按受托方的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烟丝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规定:“三、关于计税依据问题三下列应税消费品可以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四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四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根据上述规定,外购烟丝委托加工卷烟,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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