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百科 > 什么是郡县制

什么是郡县制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6-03 08:27:48 浏览量:

郡县制是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的总称。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封建**制度的标志。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法家历代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的政权上的体现,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秦汉以后的地方的政治体制。隋开皇三年(583年),改郡为州,州县制取代了郡县制。

郡县制的简介: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几乎盛行整个封建时代。

西周时县大於郡,《逸周书作雒》:“千里百县,县有四郡”;《左传》哀公二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春秋时代一些诸侯国为了加强管理而置县和直接任命一些不得世袭的官员为地方官。后来晋又在国内置郡。由国君任免地方官,这制度使分散的权力层层集归中央,防止因分封而导致分裂。至战国时代这种制度逐渐为各强国采用,逐渐减少分封於贵族的地区。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熊通,先楚熊坎的次子,夺得兄长熊旬的王位自立为楚王。在三年之后便想渡江攻打西周在汉中布置的重镇,但是第一次失败了,于是回国养精蓄锐,之后吞并了周围的国力衰弱但物资丰富的权国,改权国为权县,熊通命权王做县尹。权王叛乱。楚王熊通知发兵平乱,将权王带回楚国看管,又在权县选拔人才做县尹。这是中华县制之肇始。

郡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秦国秦穆公嬴任好。嬴任好,秦德公少子,秦宣公、秦成公之弟,被《史记》认定其为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九年(前651),晋公子夷吾(即晋惠公)对秦国使者谈到“君实有郡县”,为秦国设郡的最早记载,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关于郡制的记载。

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前,县大于郡,千里百县,县有四郡。秦始皇统一天下後,曾出现过应否置郡的争论。当时不少大臣,特别是李斯的上司王绾,认为原楚国、燕国、齐国等地的领土都远离秦国,主张实行分封,授各地贵族予世袭的诸侯名份,惟身为廷尉的李斯认为分封制是周朝诸侯混战的根源,他大胆地反驳道,周制订的这个政策已经证明是一个政治灾难。周王室的亲戚一旦取得了他们的土地,立刻互相疏远和进行战争,而天子则无力阻止他们,所以结论是“置诸侯不便”。他力排众议建议实行郡县制,并得到秦始皇的采纳。

在郡县制下,共设三十六郡,每郡有守(相当于省长)、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监(相当于监察专员)各一。郡下辖县;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秦代至此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早在全境推行“郡县制”的朝代。至汉代仍承袭这个制度,形成州郡县三级行政管理,自此成为日後各朝地方的政制基础,直到唐朝,才被道路制所取代。

唐代柳宗元写有政论文章《封建论》,认为中国分封制度是百害而无一利,并阐发了郡县制的优越性。

郡县制的作用:

郡守、县令(县长)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国往往在新兼并的地方设县。县与卿大夫的封邑不同,是直接隶属于国君的地方行政区域,有利于国君对边远地区的统治。春秋中期以后,设县的国家增多,春秋末期,有的国家又在新得到的边远地区设郡。这时的郡,虽然面积比县大,但是由于偏僻荒凉,地广人稀,地位却比县低。进入战国后,郡所辖的地区逐渐繁荣,人口增多,于是分郡设县。战国时期,各国先后在边地和内地设置了郡县,产生了郡统辖县的两级地方行政组织。至此,郡县制开始形成。

郡的长官称“守”,县的长官称“令”,均由国君任免。郡县制使各诸侯国形成了中央、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战国时期,郡县制虽然形成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各国分立,执行情况不尽相同。

秦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健全了郡县制,进而在全国推广。秦汉之制,郡守于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县也同样要上集簿于郡,中央或郡即在这时各对其下属进行考核,有功者可受奖赏或升迁,有过者轻则贬秩,重则免官、服刑。和考课相辅而行的是监察制。中央派郡监或刺史以监郡,郡县也各派督邮或廷掾以监县或乡。刺史、督邮等可随时按劾有罪赃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于自上而下的层层督课,使得中央政令能较为顺利地贯彻到最基层,保证了政令的划一性。秦汉的郡县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从地方分权演进为干强枝弱的中央集权制,为后来2000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

郡县制的影响:

郡县制对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秦始皇实行了郡县制来管理国家,郡县制开中国单一制国家组织结构先河,影响深远,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有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 转乾企业管理-攻考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2023009682号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