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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5-22 09:50:01 浏览量:

知识点: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采用法定的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1.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

①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②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2.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关系:强制执行不是税收保全的必然结果。

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

不仅可以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而且可以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4.其他:

(1)税务机关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坚持告诫在先的原则,即先行告诫,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再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2)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继续使用被查封的财产不会减少其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因被执行人保管或者使用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4)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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