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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的会计分录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4-18 22:37:30 浏览量:

附加税的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资源税

—应交房产税

—应交车船税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注意)、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附加税会计分录

城市维护建设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附加税,正税的对称,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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