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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年末是否需要结转?结转怎么做会计处理?

来源:互联网转载 时间:2025-04-19 01:42:34 浏览量:

增值税年末结转的目的是核查企业一年的账,是否需要进行结转没有强制要求,如果需要结转处理需要怎么做呢?下面会计网就和大家一起了解。

年末结转的会计处理

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三级科目扣除留抵税额的金额,用红字冲销。具体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举例说明:

某企业年初留底税额与三级科目的余额均为零。本年销项2000元,进项400元,进项税额转出100元,减免税款是 560元,缴纳增值税1140元。

年末结转对冲三级科目明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5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1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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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年末结转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年末结转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等。

增值税年末的结转怎么做?

增值税年末的结转怎么做?

核算增值税有两个明细科目:在应交税金下的“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等;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饥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等;期末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定“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未交增值税”反映是每月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来的当朋未交税金

年底怎样结转增值税

平时各月不结转可以,但年底是需要结转的,要结平“应交增值税’‘的各明细科目:

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差值,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或贷。如果“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有余额为当年留抵的进项税额;如果贷方有余额,则为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在1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年末怎样处理?

年底时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都不需要做结转,只是未交或者多交则要做结转。

将当年发生的应缴未缴增值税额自“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科目转入“未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科目,贷记“应缴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将本年多缴的增值税自“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骇科目转入“未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缴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贷记“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科目。企业当年上缴本年增值税时,借记“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已缴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企业当年上缴上年应缴未缴增值税,借记“应缴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一般纳税人 年末增值税结转问题 50分

剩下多少额度不是固定,是根据企业的应交税费科目来决定的。

销项税 的余额应该是在贷方,怎么借方有这么多的余额?(写错了吧)

“应交增值税”科目,每月的明细科目借贷方余额可不结平,但在年底必须要结平各明细科目。

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220000

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10000

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差值,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或贷。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有余额为有留抵的进项税;若贷方有余额,则为应交的税费。

应缴税费—个税 贷方1500 不用做结转,把余额转入下一年就可以。

年终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怎么结转

1.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 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3、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 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 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6、“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月末,只是根据计算结果,将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通过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或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通过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转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这个过程并不涉及 “进项税转出”专栏的结转,如果没有留底税额的话, 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0 ;如 果有留底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 留底税额。进项税转出是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 置的一个 “进项税转出”专栏,其发生额在贷方,作为:“进项税额” 专栏的备抵,不是转到了未交增值税里面,而是转到已交税金科目, 月末余额后应该为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年末未缴增值税怎样结转

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等三级科目,平时不要结转,但是年底需要结转。即全部转入“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里面。

2.年末时,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如为贷方余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如为借方余额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4.这样,只需将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余额结转到下年,在次年1月份可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即留抵税额)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在交纳后做: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进项税多于销项税年终需要不需要结转

进项税多于销项税年终需要不需要结转.

年终时进项大于销项这个不需要做凭证的,进项大于销项是有待下年进行抵扣的,结转时需要把借方余额转到下年就可以。

但是可以把增值税的累计余额做下凭证的,就像你上述说的那样,进行科目余额调整,也就是说这样调整后,在下一年的余额数里可以一了然的看清应交末交的税金额和所需要抵扣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销项税年底的余额要结转吗

年底进项税抵扣不完可以留作次年抵扣,换新帐可以结转次年。

年末时增值税的结转问题?

每月末,除非有未认证的进项税额,否则将应交增值税转到未交增值税,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是多交,则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是个特殊的账户,其下面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本质上不是明细科目,只是对应交增值税各项资料进行借方或贷方分析

所以年末并不需要将每个专案都用结转的方式清空

只要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为零即可。

也就是说,不需要就应交增值税下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案进行结转清空。

如果你是用软体记账,如果用软体自动年度结转的话,那么下年度相应各专案余额中就包含了上年度或以往年度的累计发生额,使得目前用IC卡报税时,报税资料中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本年累计数与会计账簿中的相应期末余额资料不一致。而且明细账中资料冗长繁琐,不容易直接读懂。

所以一般的财务软体中,一般处理有两种方式:

一、在上年做一张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其他有的贷方专案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其他有累计金额的借方专案

如果有未认证的进项税额,则贷记进项税额时少计留抵的

也就是说,做一张凭证将应交增值税里各专案累计余额抵消,使得余额为零,以便结转到下一年度账。

二、办一年度结转后,在下一年度未开始记账前,先行修改期初余额,将应交增值税下各专案期初余额清零,如果有未认证抵扣的金额,则留在进项税额里。

年底为什么要结转税金

你一定是用财务软体核算的胆?

如果是这样,每年终了,一定要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下级明细全部结清,只保留余额(如果有的话),不然下年度会造成发生额不正确。

结转的凭证可以这样: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等)

如果存在期末留抵进项税额,应当把其他三明细余额全部结清,使进项税额户头只保留留抵进项税额余额。

年末结转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法律分析:

(1)12月销项-(本期进项+上期留抵),如果大于0,大于0的部分要结转本月未交增值税,也就是要交的增值税。

1、结转: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交税时候,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小于0,可以暂时不做处理。

(2)年末时候,电子账一般是做反向对冲,如果是年末是交税,对冲完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为0,要是有留抵税额,则保留进项税的留抵税额的金额,以及未抵减的减免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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